团学天地
校纪校规
团建工作
学生活动
毕业风采
评优评先
奖助专栏
心灵细语
0771-2029300
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学天地 >> 校纪校规 >> 正文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作者:  发布日期:06-22  浏览次数: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培养良好校风,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住宿必须凭住宿发票办理内宿手续,未交费者不安排住宿。

二、学生宿舍由后勤管理处统一管理,宿舍管理科统筹分配,学生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进住,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住房和占用空房。

三、学生凭校牌或学生证出入宿舍,院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做好登记,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一律不得进入宿舍。需会客者必须按指定地点会客。地点根据各宿舍管理点情况由宿舍管理科指定。

四、宿舍大门开放时间5:30—23:00,周末与节假日延长半小时,住宿学生必须在晚上24:00前归宿,晚归者自觉履行登记。

五、学生宿舍不允许私自留宿校外人员,确有特殊,须经宿舍管理科批准。如私自留宿校外人员,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异性。

六、男女生原则上不得进入异性宿舍。确有特殊情况者,须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离开时按登记表要求注明时间。

七、宿舍坚持学生值日制度,以保持室内清洁和维护公共卫生,摒弃乱丢乱扔乱倒果皮、纸屑、剩饭菜和其他杂物等不良生活习性;严禁向窗外、走廊倒水或丢杂物。

八、学生宿舍门前要求做到三个保持:保持卫生清洁、保持不堆杂物、保持没有痰迹及碎纸等。

九、学生宿舍内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用任何火源煎煮食物,患病学生需要煮药的,可与宿舍管理员联系。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或违禁在楼内使用明火及燃烧物品(含存放)一经发现,除暂时代为保管所用物品外,按《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处理。

十、休息时间应保持宿舍楼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放音响和影响别人休息。严禁放鞭炮,摔瓶子等有碍宿舍正常秩序的行为。

十一、禁止宿舍内喝酒、划拳猜码、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出现,违者按《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树立防范意识,出入房间要自觉关门。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室内丢失物品要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宿舍管理员及保卫部门。

十三、宿舍房间门窗和墙壁要保持整洁,装饰品应体现健康、文明、高雅。室内外不准乱钉乱贴,公物上不准乱涂乱画。

十四、宿舍区内要衣着得体,不准赤身裸体在楼道内行走。严禁在楼道内打排球、打网球、踢足球及其他体育活动。

十五、宿舍区内不得豢养各种动物。

十六、严禁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视盘、软件等,违反者将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学生宿舍区内不允许经商、发放经营性广告或推销任何商品,违者将其及商品送相关部门处理,并通报批评。

十八、爱护各项公共设施,不准用脚踢门,不准拆卸和损坏家具设备,包括砸玻璃、撬门、撬锁,不准随意拆卸电话等电器设备,违反者,除按《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处,还需赔偿经济损失。人为造成卫生间堵塞,由宿舍全体成员承担疏通费。对于随意拆卸床架者,每床收床架安装费;若有损坏丢失的,按实际损失丢失赔偿。

十九、室内各种设施自然损坏,可向宿管员领取维修单填写并预约维修时间。

二十、毕业生要做到文明离校。离校前必须付清所欠水电费,并办理室内各种公用设施清点移交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实际损失赔偿。经宿舍管理科查实签字后方可离校,携行李出门时应接受宿舍管理员检查。详细按《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管理规定》执行。

二十一、学生实行付费使用热水。

二十二、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擅自使用消防器材,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十三、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外宿,因特殊情况需外宿者,须提前两个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同意并报学院学生工作处审批,宿舍管理科登记备案方可外宿。

二十四、计划外安排住宿的同学,如需在学生宿舍住宿,在学院条件容许的情况下,由学生本人提出住宿申请,经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勤管理处批准,并向学院财务部门交纳住宿费,宿管科方能按交款凭证统一安排住宿。

二十五、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准留校、留宿。

二十六、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全院统一23:30熄灯,熄灯后的供电只能用于风扇,不能用于电脑或照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二十七、本规定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二十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条: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与实施办法
下一条: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关闭

 
联系电话(Tel):0771-2029300 2029301 传真:0771-2029301 邮编:530008
学院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版权所有国际学院 © 2013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