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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02-18  浏览次数:


国际学院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生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中学生代表的人数为4人,成员构成应具有代表性,成员不参评,应由学生干部及普通学生组成。评议小组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开展民主评议,并初步确定贫困生名单。 

二、认定对象

201420152016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贫困档次的划分及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分为家庭经济A档:“特别困难”、B:档“突发事件特殊困难”、C档:“困难”3个档次。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定为A档(贫困生认定参考标准详见附件1 

四、认定程序

(一)递交材料 

1、需要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需准备附件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贫困学生申请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以及乡(镇)政府或民政部门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根据自身家庭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或2016年最新版的《坚攻精准帮扶手册》复印件或《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详见附件4)》。

  2、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退还给学生本人保存)《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贫困学生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或2016年最新版的《坚攻精准帮扶手册》(复印件一式两份)、《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原件一式两份)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提交给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其中学生的《申请表》、《调查表》或《坚攻精准帮扶手册》手续一定要齐全,手续不全的学生不予以认定)。

 (二)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开展班级民主评议 

1、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议,对本班同学的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排序。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将学生的经济困难情况排名以及家庭经济情况、已受资助情况、日常消费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虑,对学生的实际困难程度进行评定。评定等级分为:A特别困难、B突发困难、C困难,共3档,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直接认定为A档不需要参加班级评议。评定结束后,将评定结果对全班学生公示。

3、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贫困学生申请表》民主评议一栏签署意见,《坚攻精准帮扶手册(最新版并盖有公章)》和《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详见附件4)》并连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信息表》(附件5)一式两份一并送交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  

  (三)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公示名单 

1、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2、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对各班级初步评议结果进行审核确认贫困生名单后,将名单及认定的困难程度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终审,公布认定名单

1、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终审同意后,列入学校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根据学生申请表中的报名号逐个输入进行审批,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2、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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