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顶岗实习,是学院教学工作和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走出校园,走上工作岗位前的必由之路。为做好我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顶岗实习前提
(一)交清拖欠学校的学费、教材费、住宿水电费等费用。
(二)9月底前办理好第三学年的缴费注册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办理缴费注册手续的,要提出暂缓缴费注册的书面申请并获学院的批准;未按学校要求按期办理缴费注册手续者,则以无学籍处理,顶岗实习学分为零)。
二、顶岗实习单位选择
顶岗实习期限为六个月,学院组织召开顶岗实习推介会,学生自主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学生必须在课程结束后两周内向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学生科)上报顶岗实习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岗时间不能迟于课程结束后第二周周末。
三、顶岗实习要求
(一)我院学生必须参加顶岗实习(特殊情况获批准除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顶岗实习者,按旷课论处并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端正顶岗实习态度。顶岗实习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其目的就是检验在校学习成果在岗位中的应用,在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共同指导下,学以致用,为了顺利地毕业和就业铺平道路。作为学生要增强忧患意识,要有强烈的就业愿望,在顶岗实习期间,要积极向上,发奋学习,练好技能,熟悉业务,努力工作,力争毕业时能够顺利就业。
(三)必须完成六个月顶岗实习任务,一般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中途换岗者须经上报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学生科)并获批准。未经企业和学生科批准擅自离岗者,以旷课论处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顶岗实习时间不足者,扣除相应实习学分,实习成绩不及格,不能按期毕业。
(四)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顶岗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按要求购买保险,做好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范工作,如有违反,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要注意搜集相关技术材料并做好记录,认真填写实习鉴定、撰写毕业设计,上交材料时间以各专业通知为准。
(六)顶岗实习期间,学生须经常浏览学院网站和本班QQ群,及时掌握学校和学院的相关通知,并且每月1日必须与顶岗实习指导老师联系一次,反馈顶岗实习信息和个人通讯变更等情况;否则,从前一次联系之日的三周后,以旷课论处,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因个人登记的通讯方式不正确,造成学院的通知无法传达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4月15日为学生集中上交顶岗实习兼就业证明材料时间。材料类型:1、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2、《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发放);3、《非协议就业证明》(由学校发放)。三者有其一即可,无论哪种材料均应如实填写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本人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时通过邮寄、送达、或网上发送等方式上交指导老师,以便学院进一步核实和掌握学生的就业经验情况汇总毕业生档案;就业岗位如有变更,要尽快把信息报给指导老师。
(八)4月9日到13日为学院统一安排毕业补考时间。相关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抽空温习功课,等候教务科的具体的补考通知,合理安排补考和工作,以免冲突造成延误,影响毕业证的正常领取。
(九)5月第一周为学校核实毕业学分的时间。学分核查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毕业材料申报,为保证学生能按时毕业,学生务必根据教务科的安排及时核查自己的学分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教务科。
国际学院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