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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安全稳定情况汇报制度


作者:  发布日期:01-20  浏览次数:


国际学院安全稳定情况汇报制度

根据学校领导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规范安全稳定情况汇报工作。经学院领导讨论决定,特建立外国语学院安全稳定情况汇报制度。请各部门按照制度要求,按时完成安全稳定情况汇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安全汇报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1、 国际学院办公室

责任人:伍淑君

责任范围:学院各行政科室和全体行政办公人员安全稳定情况。行政科室包括学院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团委。行政办公人员包括:伍淑君、冯素屏、马丽群、蒋戴丽、粱婧、李玲

2、 国际学院学生科

责任人:潘科任

责任范围:学院全体学生和班主任(辅导员)安全稳定情况。班主任(辅导员)

3、 国际学院教务科

责任人:邓雪梅

责任范围:学院全体教师和教学管理方面安全稳定情况。全体教师包括除兼职班主任和在行政科室兼职的老师之外的学院全体在编教师个人。教学管理包括教室和教学设备、教学实施过程等。

4、 外国语学院分团委

责任人:蒋戴丽

责任范围: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委员、干事和各院级学生社团安全稳定情况。重点在分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学生群体活动、各社团日常及重大活动中的安全稳定情况。

5、 学院安全员

责任人:元思慧

责任范围:收集各部门安全稳定情况并总结成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按时向学院领导及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二、 安全稳定情况汇报流程

1、 各责任部门每月负责观察、记录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稳定情况,做好书面记录,于每月月底通过CRP(新办公网)发邮件的方式报给学院安全员。

2、 教务科由于责任范围内所针对的管理对象较多且大多不“坐班”,可采取由各专业带头人收集本专业教学管理和教师个人情况然后汇报给教务科,教务科统一整理后再报送的做法。具体做法也可自行制定,但要保证不耽误按时上报。

3、 学生科针对全体学生的安全稳定情况汇报,可由各班主任收集各自班级安全稳定情况后再做汇总汇报。

4、 学院安全员收集各科室安全稳定情况汇报后,须于下一月5日前将学院整体安全稳定情况汇报送呈学院领导审核后,按照学校规定汇报给有关部门。

5、 实行“零汇报”制度,各责任部门和学院安全员在无异常情况时也须按时汇报。

以上各项制度,请各位责任人遵照执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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