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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


作者:  发布日期:01-20  浏览次数:


 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毕业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高校毕业生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取消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已获补偿或代偿资金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并逐级汇总上缴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升学考学优惠政策

  (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且专列一定比例招收退役毕业生报考者;

  (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什么是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

  2008年,政法院校开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从军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为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公、检、法、司机关定向招录培养专科以上层次的各类人才。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其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

  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可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存放。批准入伍后,其学籍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就业及户档迁移有何优惠政策?

  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从退出现役当年的121日起至次年1231日止),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到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求职的,可按规定免费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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