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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关于领取高校临时生活补贴金学生的评选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06-17  浏览次数:


国际学院关于领取高校临时生活补贴金学生的评选办法

根据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发放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金的通知》精神,为激励贫困学生和优秀学生,让学生进一步感受党和政府对高校学生的关心,知恩回报,更好地学习和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国际学院全体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无吸烟酗酒、铺张浪费及其他把资助金用于非生活所需开支行为。

2、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和违法行为。

3、尊重师长,积极参加各级义务劳动、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

(二)注册贫困生,必选,如已休学、退学或者有违纪处分者则取消资格。

三、评选办法

1、班主任召开班会,通报通知精神。

2、班主任和班干代表组成评选小组。

3、学生自己报名或评选小组推荐名单。

4、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核。

5、评选小组组织全班同学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形成纸质材料,评选小组成员签字后在班上公示

6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国际学院学生科。

7、学生科将全院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8、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学校学生工作处。

国际学院学生科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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