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院关于领取高校临时生活补贴金学生的评选办法
根据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发放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金的通知》精神,为激励贫困学生和优秀学生,让学生进一步感受党和政府对高校学生的关心,知恩回报,更好地学习和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国际学院全体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无吸烟酗酒、铺张浪费及其他把资助金用于非生活所需开支行为。
2、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和违法行为。
3、尊重师长,积极参加各级义务劳动、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
(二)注册贫困生,必选,如已休学、退学或者有违纪处分者则取消资格。
三、评选办法
1、班主任召开班会,通报通知精神。
2、班主任和班干代表组成评选小组。
3、学生自己报名或评选小组推荐名单。
4、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核。
5、评选小组组织全班同学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形成纸质材料,评选小组成员签字后在班上公示。
6、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国际学院学生科。
7、学生科将全院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8、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学校学生工作处。
国际学院学生科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